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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轻与相重

1998-12-23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文人相轻,确有其事。以前常听闻很多文人背地里互相抛掷“垃圾”之类的名词。北京市禁用超薄塑料袋后的某天,在一次聚会上,某先生的大作便被呼唤为这物什。并未犯法。虽不许用来装东西,却未规定不得用来比喻。文人一旦相轻,无论何种家伙,抄起来就使,很暴力的。但相轻的说法并不全面,很多文人也相重。某些文人的笔下,隔些天就能“生产”出几位当代文学“大师”。文人一旦相重,哪怕最神圣的字眼,也敢往对方身上招呼,同样野蛮。可见无论相轻,还是相重,都在相“残”。

很多文人创作之外操持的主要活动是拉圈子,相轻或相重的选择便往往与圈子有关。同一圈子的文人,相重得不把对方当人,你是泰山,他是新星什么的。对圈外的文人,则相轻得同样不把对方当人,这是驴子,那是驴子的排泄物什么的。物以类聚,进了一个圈子,性质类似了,重他便是重己。对于圈外的异类,重他无异于轻己,于是轻他以便重己。在圈文人的轻重观不足为据。而文坛圈子林立,空白的地界有限,又有几多文人能置身圈外?作为读者,目睹文坛的某些纷争时,不妨当听相声,看逗哏和捧哏的谁最后能当成对方的大辈儿。估计也不会有结果。这位即使声称自己是猿人了,那位还是可以大言不惭地去当猴子。

一件事物的分量在某一时刻大约是定数。我家附近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,便是守在一座台秤旁提供重量标准。文学评论者的作用应该大致相仿。称量的不是排骨,文学作品而已。管理员之所以能够坐在那里便拿工资,因为他提供的是“公平秤”。同理,如果文学评论脱离了客观标准,这文学“评论”甚至不如废话,因为会混淆人们的价值观念。

作品的文学价值是不能被人为抹杀或提拔的,导致相轻、相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争夺附着于文学的利益。相轻的“文学评论”,令人联想到泼妇骂街时的言词。掌握着真理的女士,无需做泼妇。正由于不可能依理论辩,所以将话题转移到对手的长辈身上。如果可以客观地批倒别人,大可摆出见义勇为的模样穷追猛打,相轻反而无益。相重的“文学评论”,令人联想到不良商贩卖肉。先注水,再夸新鲜,而后喊高价。规矩行事,获利有限,不满足,所以骗。又如媒婆嫁女,信口开河得天花乱坠,令亲家以为天女下凡,待新郎官揭开盖头,当即便被其丑陋吓死,图财害命大得逞。

喜欢相轻、相重的又何止是文人?文人之所以常被拿来说事,不过是因为文人们当众表演的条件更便利些,留下的证据更确凿。而且,哪种人能比文人更擅长干这类勾当?应该有,但品种有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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